女童5岁遭强奸染妇科病,性侵犯离孩子有多远?
2011年11月17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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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岁幼女遭强奸 染上妇科病无钱医治

  现年37岁的单亲妈妈冉某是重庆人,16岁那年来到广东打工。2002年,冉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北籍男子张某,一年后,尚未拿结婚证的冉某,为张某生下了女儿阿妹。“他好赌,经常彻夜打麻将不回家。”冉某称,恶习难改的丈夫,最终偷偷离她而去。

  无奈之下,冉某只能带着年幼的女儿,在东莞市人民公园南门一带,靠摆摊卖玉米为生。2008年6月8日,冉某让同在附近做摊贩生意的男子覃某,帮忙回出租屋拿些玉米。覃某随后骑着三轮车,带着冉某的女儿阿妹离开。“过了两三个小时才回来。”

  冉某称,事后她追问5岁的女儿才得知,女儿的裤子被覃某弄湿了,并被抱到床上睡觉,离开时覃某给了女儿2.5元钱,让阿妹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

  冉某其后在给女儿冲凉时,发现女儿下体红肿,有擦伤,又羞又恼之下,找到覃某当面对质。“他一开始不承认,我就拉他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冉某称,医生得知此事后,建议冉某先报警,覃某当场被警方控制。

  警方经调查并对女孩阿妹进行了法医鉴定,确认男子覃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据判决书显示,2008年11月份,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覃某有期徒刑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5000元。

  目前,覃某已在服刑。不过冉某称,法院判赔的5000元,她至今一分钱都没拿到。另外,冉某咨询了相关律师,认为法院对覃某的判决,无论是从刑责上还是从民事赔偿上都过轻,她不满判决欲继续上诉。

  “这几年来,她经常在尿尿的时候喊疼。”冉某称,女儿疑在遭受强奸之后,患上了妇科病,一直未愈,最近越来越重。在多次寻找政府部门之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冉某申请了1.5万元的法律援助金,阿妹也于今年顺利入读小学一年级。可一边要交学费,一边要治病,冉某称援助金花光,她已经无法担负起女儿的医疗费用。

  昨日上午,冉某母女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赶赴广州仁爱天河医院接受免费救治。得知此事,不少好心市民前来捐款。“我还想继续上诉。”冉某称她将向省检察院等单位寻求帮助。

  越来越多的儿童性侵犯事件“浮出水面”,每一次都令人心惊。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天使一尘不染,如果惨遭不幸,也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及时帮助孩子走出这一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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