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E影响生殖发育 我国使用与排放无规定
2011年08月24日 09:57
  NP影响生殖发育

  NP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研究表明,即便这种物质排放的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性。它可以导致男性精子数量的减少。

  张凯:它具有持久性以及生物蓄积性。也就是说,它一旦被排入的环境中,会在环境中存在很长时间,而且它可以进入食物链,并且通过食物链逐级放大。同时,它还具有模拟雌激素的作用,因此它一旦进入生物体内之后,就会影响生物体正常的生殖和发育,可以导致人类男性精子数量的减少。

  虽然至今没有科学实验表明NPE这种物质,会通过衣服和皮肤直接进入到人体,从而对人的身体有害。但是如果儿童通过口腔接触,就一定会有危险。

  一些生产厂家想通过洗涤的方式,消除衣服中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张凯说,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而且很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

  张凯:有很多供应商去通过洗这一方法,将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从他们的产品中冲洗掉,但是这些物质最终却流入到我们的环境中去。因此,我在这里说,洗只能加大对生产国的污染,只有从源头淘汰,才能最终解决这一问题。

  就是这样一种有毒有害物质,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政策,禁止其用于生产过程中。

  壬基酚列为禁止进出口物质,但在国内的使用和排放仍无规定

  绿色和平称,自去年春天起,他们曾数次对雅戈尔国泰所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并将样本分别送至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的绿色和平研究实验室以及荷兰Omegam独立环境分析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废水中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壬基酚(NP)、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这些物质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并对免疫系统和肝脏有影响。研究表明,这些物质即使含量很少,也极具危害性。

  “在阿迪达斯和李宁等运动品牌标榜健康生活方式的广告背后,其实是肮脏的排污管。损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正在被排放到中国的河流里,通过食物链威胁更多人的健康,”张凯说。

  张凯介绍,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在纺织生产中常被用作表面活性剂,被排放到环境中会迅速分解成壬基酚(NP)。壬基酚(NP)是一种公认的环境激素,它能模拟雌激素,对生物的性发育产生影响,并且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同时,壬基酚(NP)能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不断蓄积,因此有研究表明,几遍排放的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性。

  一位纺织行业的业内人士透露,污染很可能出现在服装加工的印染环节。而壬基酚(NP)的主要用途之一正是用作纺织印染助剂,它属于内分泌干扰物,是一种致癌物。目前中国100多种地表水有机污染物中,尚没有列入壬基酚。今年年初,中国环保部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中已首次将壬基酚(NP)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列为禁止进出口物质。

  “但对于其在国内的使用和排放,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这使得一些企业在打擦边球,我们也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相应的措施禁止排放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绿色和平的另一位项目负责人说。

  据资料显示,此前《时尚之毒》报告中所涉及的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有关专家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PFOS具有遗传毒性、雄性生殖毒性、神经毒性、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等多种毒性,被认为是一类具有全身多脏器毒性的环境污染物。全氟辛酸加热至高温时会分解并放出有毒气体,对眼睛、粘膜及皮肤有刺激性。

  有关人士称,这三种物质在目前中国日常环保监测中均没有强制性检测规定,但后两种物质欧盟在2008年前后列入环保监测指令,要求禁止使用或规定限量使用。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说,这些企业所排放的污水,即使经过处理后也不会完全还原成清水,所以还是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即使每个工厂都是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排放污水,但是一条流域这类企业有很多,它们排放污水的总量还是会超过水体环境质量标准。”

  “按日计罚”首次提上立法日程

  据此前媒体报道,在中海油一个月内三次爆发海陆环境污染事故之际,权威人士独家透露,环保部正接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委托,起草《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的初稿。据上述人士的乐观预计,本法草案将于下半年公开征求意见“明年初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透露,该修正案初稿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列入“按日计罚”概念,即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多位环保专家指出,该法未来若顺利通过审议,将成为我国最严厉的环保立法。

  王灿发还透露,环境法正在修改当中,如果法律采用了“按日计罚”的制度,将改变一些企业“治污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乱象,“如果违法,按照天数进行具体罚款,情况将会有所改善”。

  发展中国家生产含毒服装,欧盟早已禁止使用

  从绿色和平的调查报告中发现,生产带有有毒有害残留物质服装的厂家大多在发展中国家,抽样表中提到的中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泰国等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

  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近20年前就已经限制NPE的使用。NP和NPE同时被列入《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OSPAR Convention)的第一批优先清除的化学物质。欧盟2006年12月签发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法规)中,明确禁止NPE和NP在纺织生产行业中的使用。

  “跨国公司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首先要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同时,从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讲,跨国企业在其他国家遵守法律和规定,在发展中国家也不应当降低对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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